关于招聘临床护士考试的通知
作者 本站编辑 本站 点击量 3124 2017-07-12
 

关于招聘临床护士考试的通知


    经医院研究,定于
2017715日(星期六)在本院(宜良县起春路中段)进行招聘临床护士考试(笔试和面试)。现将有关于事项通知于下:

一、笔试

时间:2017715日上午8:3010:30

地点:门诊部六楼多媒体教室

二、面试

时间:2017715日中午13:00至结束

地点:食堂楼三楼示教室

三、说明

医院于201778公示的临床护士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,请准时参加考试,届时未参加考试者,责任自负。如公示期间(201778日至14日)接到问题反映经查实资格不符者,不得参加考试,由医院另行通知本人。


    附件:笔试考场规则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712



附件:

笔试考场规则

一、考生凭身份证在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,对号入座,并将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,接受监考人员查对。开考和终考时间以监考人员统一信号为准。开考后30分钟以上进场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资格。

二、考生进入考场,只准携带必须的笔、橡皮等文具,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(如书包、文具盒、各种“垫板”、任何书籍、参考资料、报纸、纸张、计算器、电脑等),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(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、传送设备等)、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、修正带等物品。如已带入以上物品,必须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,并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。

三、考生在答卷前,须将所有要求填写的事项准确无误地填在答卷的指定位置。

四、考生在考试时,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或座位,未经监考人员同意而擅自离开考场的考生,不得再返回考场继续参加考试。

五、不得传、借文具,如确有需要,须由监考人员传递。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,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,如发现试题印制、分发错误或字迹不清等有关问题可举手询问,请监考人员处理。

六、考试开始30分钟后,考生方可交卷,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、喧哗。

七、考试结束时间一到,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,将试卷翻放在桌面上,立即离开考场。考生不得将试卷、答题纸、草稿纸带出考场。

八、考生须独立答卷,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履行职责,不得扰乱考场秩序。考试时不准看资料,不准吸烟,不准交头接耳、偷看他人试卷、传递或夹带纸条、交换试卷、替考。

    九、凡是违反上述规定的,均属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,试卷作废,取消考试资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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